2019年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?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?
2019-06-15萧山律师
合同千千万,而签房屋租赁合同对于大城市打拼的青年们则已成为一种标配了。那么签这个房屋租赁合同,国家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呢?怎么样签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?
傅春萍律师,萧山律师,现执业于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,专注于房产方向案件的研究和处理,始终从客户角度出发,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及解决方案,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、诚实的品质和严谨、理性、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赏。
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?
一、房东和租客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,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如下:
(一)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种。我们可以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二条内容如下:
1、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、收益,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。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,也就是说,合同一经签订,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,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,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。
2、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,但并不限于所有人。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,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,成为出租人。
3、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,拒绝支付租金,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。
(二)同时,我们可以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,内容如下:
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,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。承租人转租的,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,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,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。
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,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,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,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。
1、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,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;
2、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,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;
3、租金由出租人收取,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;
4、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,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、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,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,不能混为一谈。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,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。
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?
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,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,应适用《合同法》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。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,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,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,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,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,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。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写明出租方、承租方的个人信息,以及出租房屋的具体产权信息,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,特别是关于租房费用的约定。此外还有违约赔偿等内容。一旦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后,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;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租赁的,也可以要求第三方即中介方出面调解解决;或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。
傅春萍律师 浙江杭州知名律师,承办房产案例近千件, 熟知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,能提出准确、精深的专业意见,可使案件的解决结果符合法律公正的原则,又能让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。